市場監(jiān)管總局 國家認監(jiān)委關于改革調整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及實施方式的公告
發(fā)布日期:2018-6-19
為深化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改革,強化市場主體責任,進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,根據《國務院關于加強質量認證體系建設促進全面質量管理的意見》(國發(fā)〔2018〕3號),現對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及實施方式做出如下改革調整:
一、對部分產品不再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
自本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,對部分產品(見附件1)不再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,其指定認證機構應注銷已出具的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。
國家認監(jiān)委注銷相關認證機構和實驗室所涉及的強制性產品認證指定業(yè)務范圍。
二、對部分產品增加自我聲明評價方式
自2018年10月1日起,對部分產品(見附件2)增加自我聲明評價方式。相關企業(yè)可選擇由指定認證機構按既有方式進行認證,也可依據《強制性產品認證自我聲明實施規(guī)則》(見附件3),采用自我聲明方式證明產品能夠持續(xù)符合強制性產品認證要求,并完成產品符合性信息報送。
附件:
1.不再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的產品清單, http://2000cx.cn/upLoadfile/file/20180619/20180619223365436543.docx
2.適用自我聲明方式的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, http://2000cx.cn/upLoadfile/file/20180619/20180619223562336233.docx
3.強制性產品認證自我聲明實施規(guī)則, http://2000cx.cn/upLoadfile/file/20180619/20180619223670547054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