防盜報警控制器產品強制性3C認證檢測項目和檢測依據
發(fā)布日期:2013-12-29
委托人應提供合格的樣品、樣件進行型式試驗。型式試驗的檢測項目和檢測依據如下:
1 機械結構、標志及機殼防護等級
防盜報警控制器的機械結構、標志、及機殼防護等級應符合GB 12663-2001《防盜報警控制器通用技術條件》的第5.1.2、5.1.3和5.1.6條的要求。對于具有遠程監(jiān)控站的防盜報警控制器,5.1.2.3不作要求。
2 功能
2.1 設置警戒與解除警戒
防盜報警控制器的設置警戒與解除警戒功能應符合GB 12663-2001《防盜報警控制器通用技術條件》的第5.2.2條的有關A級要求,其中5.2.2.5條中c)項不作檢測,5.2.2.1條設置警戒與解除警戒可通過軟件進行。
2.2 報警
防盜報警控制器的報警功能應符合GB 12663-2001《防盜報警控制器通用技術條件》的第5.2.3條的有關A級要求,其中5.2.3.6條不作檢測。異地報警的防盜報警控制器,防拆報警和防破壞報警應符合第5.2.3條的有關B級、C級要求。具有電話報警功能的產品,在第5.2.3.1條中c)項的防破壞報警中應增加電話線斷線報警功能。具有無線傳輸功能的產品,增加無線傳輸頻率測試,且只能使用國家已規(guī)定或核準的頻率。接收無線探測器報警信號的產品,第5.2.3.1條中c) 防破壞報警中第(1)項不作檢測。
3 電源
防盜報警控制器的電源應符合GB 12663-2001《防盜報警控制器通用技術條件》的第5.3.1~5.3.3條的要求。對于具有遠程監(jiān)控站的防盜報警控制器,遠程監(jiān)控站應能監(jiān)測到主機主電源的狀態(tài)和備用電源欠壓指示。
4 環(huán)境適應性
防盜報警控制器的高溫、低溫和振動試驗應符合GB 12663-2001《防盜報警控制器通用技術條件》的第5.4.1條中 a)、b)、d) 項的要求。
5 電磁兼容性
防盜報警控制器的電磁兼容性應符合GB 12663-2001《防盜報警控制器通用技術條件》的第5.4.2條的要求。
6 安全性
防盜報警控制器的絕緣電阻、抗電強度、過壓運行、過流保護、泄漏電流和阻燃要求應符合GB 12663-2001《防盜報警控制器通用技術條件》的第5.5.2~5.5.6和5.5.9條的要求。